朝野協商環境部組織法草案達共識 拚5/5三讀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3日電)立法院聯席會議日前初審通過環境部組織法草案等案,但就環保署升格後的名稱、掌理事項及次級機關等條文保留,交由黨團協商。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主持黨團協商,經在場立委討論後,保留條文達成共識。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會後受訪表示,組改走到現在剩下5個部會,一路走來將近20年時間,這一屆整個組改都會通過,不管外部及內部溝通已整合差不多,組改已經走到最後一哩路,而今天協商時大家沒有特別的爭辯,僅就一些文字進行調整,很高興也很期待5日能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

行政院會去年5月通過目前尚未完成組織調整的「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業部、環境部與各該所屬三級機關(構),以及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含行政法人)組織法」草案及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修正草案等49項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3月22日初審通過環境部組織法草案等案,但就環保署升格後的名稱、掌理事項,及次級機關及其業務等關鍵條文,歷經兩輪討論仍無法取得共識,因此保留。全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立法院今天進行黨團協商,經在場立委討論後,先前聯席會議保留條文達成共識,像是環境部的9大掌理事項,其中包括所屬機關辦理溫室氣體減量與氣候變遷調適、廢棄物清除處理、資源循環、化學物質管理及災害預防應變、環境管理及執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的督導、協調及推動。

掌理事項中也包括,所屬機構辦理環境治理、氣候變遷及資源循環的研究、檢測、鑑識、認證機構管理及人力發展的督導、協調及推動;環境影響評估、綠生活轉型、環保產品管理、公害糾紛處理、環境保護許可管理的政策規劃、法規研擬、推動、執行及督導等。

至於環境部的4個次級機關,分別是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其中,氣候變遷署負責規劃與執行因應氣候變遷政策、溫室氣體排放管理、減量、交易、碳定價制度及氣候變遷調適事項;資源循環署則是規劃與執行廢棄物源頭減量、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及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事項。

此外,今天協商時,在場立委也就這4個次級機關的組織法草案及國家環境研究院組織法草案進行討論,先前保留條文也取得共識。(編輯:林興盟)11205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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