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被判8年 美國使館呼籲放人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11日電)中國知名維權人士郭飛雄今天在廣州中級法院被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他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美國駐中國大使館外交官被拒入庭旁聽後,呼籲中國當局盡快放人。

郭飛雄本名楊茂東,現年56歲,因多次參與維權先後入獄11年,2019年8月出獄。2021年1月間,他在上海機場試圖離境赴美探視妻子張青,被中國當局攔阻未能成行;2021年12月6日被刑事拘留後絕食抗議、遭強灌餵食至今,身體非常虛弱。

今年1月,張青在美病逝,未能見到妻子最後一面的郭飛雄被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關押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

中國人權律師團官方推特今天引述參與庭審的郭飛雄胞兄楊茂全指出,廣州中院第29法庭11日上午9時30分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庭審於11時50分休庭,一小時後宣判。

法庭判決稱,郭飛雄因長期以來撰寫並在網路發表文章,2020年創建世界憲政民主論壇繼續發表自己和他人撰寫的煽動性文章;2021年1月27日接受採訪詆毀中國政治制度,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據指出,郭飛雄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將提起上訴。

至截稿,廣州中院並未通報郭案判決,在中國網路也搜尋不到相關訊息。

美國駐中使館官方推特下午3時發文表示,今天,美國外交官被阻止參加因和平倡導而在廣州面臨審判的律師郭飛雄的法庭審理。「我們繼續呼籲盡快釋放郭先生,讓他與家人團聚。」

郭飛雄曾參與1989年學運,多次因為維權行動、要求中共官員公開財產而被關押,並於2006至2011年入獄5年。2013年8月,他被控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遭刑拘和酷刑,2015年11月獲刑6年,2019年9月刑滿釋放。

郭飛雄也是中國新公民運動和南方民主運動的重要參與者和其中一名領導者,他於2015年獲愛爾蘭人權組織「前線戰士」(Front Line Defenders)頒發「前線衛士獎」。

張青與一雙兒女2009年從泰國輾轉出境赴美,獲美國政治庇護。美方多次對郭飛雄遭迫害表達關切。(編輯:楊昇儒)11205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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