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死刑速決」公投 程序趕不及今年投票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4日電)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天表示,按照「死刑速決」公投提案目前程序,應該是趕不上今年法定公投舉行時間。

台灣百合公義協會理事長徐紹展今年2月提出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您是否同意增訂監獄行刑法第145條第2項:『死刑之執行,應於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執行完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提案在11日剛完成聽證會程序。

李進勇今天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質詢時質疑,執政黨把公投日定死,加上中選會有相關權限,包括舉辦聽證等,若本週不公布公投案,就趕不上公投日的時程,形同提案被中選會行政沒收。

李進勇表示,「死刑速決」公投提案按照目前時程看來,應該是趕不上今年法定公投舉行時間,且相關程序進行都是按既定規定,中間完全無任何拖延,可能提案提出的時間也是因素。

根據公投法,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民國110年起,每二年舉行一次;另外,公投法規範,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日90日前,公告公民投票案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公民投票案的編號、主文、理由書;政府機關針對公民投票案提出的意見書;公民投票權行使範圍及方式;以及正反意見支持代表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的辦理期間與應遵行事項。(編輯:林興盟)11205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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