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4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審議「死刑速決」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認定為釐清相關爭點,有舉行聽證必要。
「死刑速決」公投提案由領銜人徐紹展提出,提案內容為「您是否同意增訂監獄行刑法第145條第2項:『死刑之執行,應於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執行完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
中選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經今天委員會議審議,此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有舉行聽證必要,以釐清相關爭點。
依據公民投票法,公投提案若經審核後需補正,中選會應敘明理由,通知提案人的領銜人30日內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予以駁回;而中選會依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3項命補正,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並協助提案人的領銜人進行必要補正。(編輯:翟思嘉)11204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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