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0日電)律師、大法官被提名人尤伯祥遭人質疑曾透過筆記本教唆證人作偽證;尤伯祥今天再度澄清,也說此事是全然的誤會,深感遺憾,如果時空倒轉,他還是會做相同選擇,因為這是律師應該要做的事。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全院委員會今天舉行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行使同意權案審查會,由立法院長游錫堃主持,審查會的議程安排上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和朱富美、下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陳忠五與尤伯祥。
對於遭人質疑教唆證人作偽證,尤伯祥5月底指出,當時他的當事人是案件被告,證人則是被告妻子,被告妻子是本案辯護上必要待證事實的唯一證據方法,因此只能選擇傳喚被告妻子。
審查會進行詢答前,被提名人有10分鐘的說明時間,尤伯祥表示,按當時的律師法、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人有義務為被告搜求有利的證據,而且根據律師倫理規範第16條規定,律師得於法庭外向證人詢問所知道的事實,他訪談證人是職責所在。
尤伯祥說,訪談當時,證人為了幫助自己準備作證,自行筆記訪談內容,他必須要尊重,而作證當天,審判長要求證人把筆記本交到審判席保管,且審判長還沒聆聽證人的證言,就預斷證人所言必然不實,因此要他撤回這位證人的聲請。
尤伯祥指出,他當時對審判長的預斷很不服氣,也說明訪談證人是律師的職責,因此再三力爭,審判長只好讓證人作證。
尤伯祥表示,為了讓證人真實陳述,他鼓勵證人要誠實,但審判長卻對被告說已經害太太犯偽證罪,他認為這沒有經過合議庭的評議,審判長卻當庭斷定證人作偽證,但證人從來沒說過答案是律師給的。
尤伯祥說,沒有證據支持的懷疑,就只能夠是懷疑,而一審判決書沒有記載他教唆偽證,更沒有告發他,沒想到事隔18年,被提名為大法官,審判長卻將懷疑升格為確信,進而公開指控,對此他深感遺憾。
尤伯祥認為,可能是當時為克盡律師職責,因此受到不實指控,這不僅傷害他的名譽,也使親友擔心受怕,但如果時空倒轉,回到18年前的那天,他依然會做相同的選擇,因為那是律師應該要做的事情,也是迄今堅守的原則,就是忠於職守。
詢答時,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詢問尤伯祥,是否有向總統蔡英文說明過此事;尤伯祥說,這件事情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我自認坦蕩、從來沒有教唆偽證」,因此他當然不會就此事主動跟審薦小組說明,而且在審薦過程中,他沒有跟蔡總統見過面,蔡總統也沒有詢問過他。
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蔡啟文5月底於臉書發表文章,表示當年他到庭論告雲林焚化爐案,發現1名證人受詰問時不斷看筆記本,經他當庭異議,證人將筆記本交給審判長閱覽;審判長發現筆記本內有與本案相關的問答紀錄及先前其他證人的證詞,當庭予以扣押。
此外,當時審理這起貪污案的雲林地方法院前審判長康樹正,也在臉書揭露部分審判筆錄。民進黨立委蘇治芬隨後於臉書轉載康樹正文章,表示「尤伯祥律師被提名為大法官,令人震驚。雲林焚化爐案,他教唆證人偽證。」(編輯:林興盟)11206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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