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4日電)中國「對外關係法」於1日上路。中國學者指出,「對外關係法」如一部中國外交的憲法性文件,但基本上是政策而非法律。
金融時報中文網3日刊登由中國南方報業集團出身、現任中國民間外交智庫察哈爾學會國際輿情研究中心秘書長曹辛的文章。
曹辛在文章指出,中國的外交往往考慮更多的是政策而非法律,或者是政策重於法律。該法可能對西方構成預防性遏制和威懾,一定時期內中外關係可能會更加緊張。
曹辛指出,政策和法律明顯不同,法律嚴格強調法條而不講妥協;政策則具備靈活性,但一旦作出決定,則往往只重結果而不關心法條乃至程序。
他又說,與2021年中國全國人大通過的「反外國制裁法」相比,「對外關係法」裡具體的反制和限制西方國家行為的條文細則與規定較少,主要是一種姿態和象徵性立場。
他指出,這部法主要闡釋中國外交的政策原則,由於具體的反制與限制的條文細則少,因此更像是一部中國外交的憲法。
另外,該法又將中國領導人習近平近3年提出的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推進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立體化的對外工作佈局的外交思想列入,這使得該部法律的政治指導性色彩特別強烈。
「對外關係法」又強調中國共產黨對中國外交的「集中統一領導」,此種表現出該法強烈的政治性色彩。
除了指導中國外交以外,曹辛並提出另一種解讀,即這部法律是在為未來中國制定新的相關法律條文提供主幹與框架。
他說,新加坡學者李明江就認為「對外關係法」可能帶來的實質性影響,是為中國在未來一段時間,在各個領域頒布具體法規細則做指引。
至於「對外關係法」對中外關係的影響,曹辛認為,這將增加不少緊張的因素和氛圍,從西方的輿論即能佐證。但若以法律手段切入,適用範圍則不宜太廣,只能針對極少數關鍵性的議題和領域,例如對中國的台灣問題等。(編輯:呂佳蓉/陳沛冰)11207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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