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赴大陸港澳旅遊警示維持黃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6日電)陸委會今表示,綜合評估台灣民眾赴大陸、香港、澳門存有人身安全風險,維持前往旅遊警示燈號為黃燈,這與美國國務院日前發布旅遊警示第3級「重新考慮前往」(Reconsider travel)相當。

陸委會6日透過新聞稿表示,中共7月1日起實施「對外關係法」、「反間諜法」修正案。先前陸續發生台灣民眾赴陸遭不友善對待、不合理盤查、非法留置、原機遣返或違法拘捕、審判等情事;香港、澳門實施國安法後,也有民眾由於過往言行被當局拘捕、檢控案例。

陸委會指出,綜合相關評估後,認為台灣民眾赴大陸、香港、澳門持續存有人身安全風險,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後,繼續維持前往旅遊警示燈號為黃燈(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

陸委會強調,旅遊警示燈號黃燈與美國國務院日前發布旅遊警示第3級「重新考慮前往」相當;也已在官網新增相關警示文字,提醒台灣民眾審慎思考赴大陸、香港、澳門可能有人身安全風險。

美國國務院認為中國大陸存在「任意執法、缺乏正當法律程序的禁止出境、拘留、以及中共當局以廣泛自由裁量權,拘留和起訴被控間諜活動的外國人」等情形,因此於美東時間6月30日對美國公民更新赴陸旅遊警示為第3級「重新考慮前往」。

美國對香港發布應「格外小心」第2級旅遊警示;對澳門發布第3級旅遊警示「重新考慮前往」。

據陸委會「發布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機制」說明內容,陸委會從2014年9月1日起專責發布大陸、香港、澳門旅遊警示,4級燈號分為灰(提醒注意)、黃(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橙(避免非必要旅行)、紅(不宜前往)。

台灣基進黨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因應中共7月1日起實施「對外關係法」、「反間諜法」,美國發布第3級旅遊警示,建議美國人應「重新考慮前往」中國大陸旅行,建議陸委會也應積極示警,告知台灣民眾前往對岸的風險。(編輯:呂佳蓉)11207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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