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12日電)陸委會今天表示,考量香港、澳門情勢變化,已於官網增列「前往或過境港澳注意事項」資訊,提醒台灣民眾切勿攜帶禁止物品前往;另也建議民眾行前可赴動態登錄系統完成登錄。
大陸委員會12日透過新聞稿表示,考量港澳情勢變化,以及當地法令規定與執法趨勢,已於官網「陸港澳緊急服務資訊與旅遊警示專區」增列「前往或過境港澳注意事項」相關資訊。
陸委會表示,前往港澳切勿攜帶港澳法律禁止物品,例如瓦斯噴霧器、電擊棒、伸縮警棍、手指虎、彈簧刀、梳子刀及煙草製品等。行前必須留意當地法規,特別是「港版國安法」、「禁止蒙面條例」等對人身安全、權益的可能風險。
陸委會建議,台灣民眾前往港澳前可先赴「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個人資料和聯繫方式,以利必要時可即時獲得協助;倘若在港澳期間遇到急難事件,也可撥打陸委會駐地辦事處電話尋求協助。
陸委會香港辦事處駐地名稱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852-6143-9012。陸委會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853-6687-2557。(編輯:楊昇儒)11207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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