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7日電)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從民國113年起,高考三級植物病蟲害防治類科,拆分為植物病理及昆蟲2類科,未來植物病理及昆蟲專業將分類科考試取才,讓用人機關視業務實際需求進用專業人才。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表示,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2條、第12條及第4條附表三修正案。
考試院說,植物病理與昆蟲在學理與國際趨勢上,本屬分流,且高等教育也將其分為性質不同的科系,但現行高考三級將植物病理與昆蟲相關專業整併後,至今17年來,已形成植物病理專業人員多於昆蟲專業人員。
考試院指出,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所屬等用人機關反映,其業務所需的昆蟲專業能力,與進用人員學養背景不符,造成業務推展困難。
考試院表示,基於行政部門在蟲害防治、邊境檢疫等業務上,亟需具備昆蟲專業的人員才能勝任,因此從113年起,高考三級植物病理及昆蟲將分類科考試取才,有助於進用昆蟲專業人才。
考試院指出,未來植物病理類科專業科目列考「農業藥劑學」、「植物病原微生物學」、「植物病理學」及「植物病害防治學」等4科;昆蟲類科專業科目列考「昆蟲分類學」、「昆蟲生態學」、「蟲害管理」及「昆蟲生理與毒理學」等4科。(編輯:林興盟)11207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