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5日電)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長年未能落實財產管理規定,並爆發大量館產遺失案,監察院通過糾正,促請改善。監委高涌誠、葉宜津今天表示,針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懲處結果不足之處,也要求重予審酌。
監察院接獲檢舉,經高涌誠、葉宜津調查後,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今天通過調查報告指出,黃金博物館在民國111年6月間辦理行政辦公室搬遷時,遺失3人型大沙發共3座,以及木製櫥櫃、電視櫃、冰箱等多項財物,卻在未釐清相關權責情況下,就驗收通過,撥付全額款項給承包公司,遲至物品遺失已11個月,112年5月25日才向警方報案,核有未善盡職責,及未確實依法行政的怠失,情節明確。
兩位監委表示,對於黃金博物館陳述「沙發可能是被當作廢棄物處理掉」,難以想像;如果屬實,也應追究相關人員或清潔公司違失,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兩位監委指出,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長年未能落實財產交接點交,及辦理耗損財產除帳作業等事項,且違反財產保管人員宜選任編制人員的原則,將列管的館產,除屬「館藏品」性質不宜者外,絕大多數都責成臨時人員擔任保管人,導致多年來累積財物遺失達數百件,違失情節明確。
最後,兩位監委強調,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案關行政調查結果,以及後續懲處作為尚有不足,應併同調查意見所指摘事項重予審酌,督導所屬確實檢討改善。(編輯:張若瑤)11208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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