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陳至中台北25日電)位於彰化縣的明道大學,今年6月被停招,自救會及校友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稱獲研華集團新台幣3.36億元挹注,盼爭取不退場。教育部回應,依照退場條例,明道已無恢復辦學的空間。
少子女化使許多大專面臨生存危機,明道大學因財務問題,改善期滿未能解除專案輔導,於今年6月經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審議後,被命112學年停止全部招生,112學年結束時(民國113年7月31日)停辦。教育部將於近日依法解除現任全體董事職務,並派任經退審會同意的董事會成員。
明道大學自救會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陳情教職員心聲,現場出示研華集團的捐資承諾書,希望教育部能夠重新考量,網開一面,讓明道大學能夠不退場。
明道大學自救會會長黃源河表示,全校教職人員目前仍持續為爭取明道大學永續經營奔走努力,包括研華集團關係企業德能科研擬帶頭捐資3.36億元,無償捐款。
黃源河說,如果教育部能夠重新考量,讓明道大學恢復辦學,除可以讓大學永續經營與地方共創繁榮,同時讓教職員工免於失業困境並拿回欠薪,也可以減少政府因應學校退場須墊付龐大基金的壓力,不需要浪費政府4.5億元退場墊付基金。
部分明道大學校友和學生家長今天也出席記者會,指出明道大學這幾年來吸引許多年輕人加入農青行列,中部地區為台灣農業重鎮,明道大學有助培育農青、農才,希望教育部能給明道大學機會,繼續投入人才培育,提供在地學生教育權益。
對於明道大學自救會希望教育部重新考慮,讓明道大學能夠不退場,教育部今天以文字回應重申,明道大學董事會與部分教師於專輔期間,多次稱已獲得多間上市櫃企業公司的捐資承諾書、合作意向書,但到改善期屆滿,仍無資金實際挹注,因此被函令停招。
教育部表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立法意旨,是讓經檢驗認定辦學體質不佳的私校能順利平和退場。其中第13條規定,專輔學校屆期仍未獲主管機關免除,應令其於下一學年度停止全部招生,並於停止全部招生的當學年度結束時停辦。「條例並無賦予應停辦退場學校恢復辦學之空間。」
教育部強調,大學辦學除須有校地、校舍、設備、師資外,更須有穩定資金持續挹注。以大學連續招生4年為例,至少須正常維運8年以上,才能讓學生如期畢業。學校除補足短期財務缺口,還須長期維持校務營運,才能保障學生受教權益及高教品質。
全國私校工會今天透過媒體群組表示,明道大學明年停辦「已成定局」,教職員現在自救恐怕為時已晚,教育部也很難違法讓明道大學恢復辦學。
近來不少私校都面臨少子女化危機,私校工會建議,教職員自救要在辦學出現異常時就開始,最晚要在學校專案輔導「插管」期滿前。期滿後未解除專輔,學校已行將就木,呼喊再大聲也如孝女白琴(指傳統喪禮中受僱代哭的人),無法讓學校起死回生。(編輯:蘇志宗)11208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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