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吳哲豪台北8日電)南投某國小校長因涉校園性平事件,接受調查期間不當聯繫學生,濫用職權找民代施壓,監察院通過糾舉。教育部將移請縣府依法處理。縣府說,性平會開會決議停止其職務。
監察院昨天透過新聞稿指出,南投縣某國小校長今年6月間,遭畢業多年學生出面控訴有撫摸、親吻等性騷擾行為。在接受調查期間,該名校長仍指揮校務,並不當聯繫投訴學生及家長,甚至為某同事因洩密案件遭停聘處分一事,聯絡民意代表向南投縣政府及校方施壓,嚴重漠視法規。
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張菊芳提案,糾舉這名校長,全案移請教育部長依法處理。
教育部今天以文字回應,校長在接受性平調查期間,必須離開校園現場,且不能接觸疑似被害人,不能運用不對等的權力與地位,對被害人有足以影響受教權、工作權或申請調查的行為。違反者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3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教育部表示,上述校長的任免權、懲處權屬南投縣政府,教育部收到監察院糾舉書時,將儘速移請南投縣政府依規定辦理。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回應,將配合教育部辦理。縣府性平會本月5日已召開會議,決議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停止校長的職務,等到會議紀錄行政程序完成後,將立即發函。(編輯:管中維)11209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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