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4日電)監察院今天表示,國立嘉義大學機械與能源工程學系前系主任陳榮洪偽造教評會決議,促使張某正取為該系副教授,犯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罪,損害公務員名譽及嘉義大學信譽,監院全票通過彈劾。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指出,12日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賴鼎銘提案,全票通過彈劾陳榮洪,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浦忠成、賴鼎銘表示,嘉義大學機械與能源工程學系在民國102年10月30日系教評會第4次會議決議,副教授部分正取朱某、備取張某;但陳榮洪偽造該系教評會第4次會議決議,變更正取副教授為張某,同時將教評會原始選票銷毀。
浦忠成、賴鼎銘指出,不知情的院教評會評審委員及校教評會評審委員,通過張某的聘任案,並經報請校長核定,足以損害教師聘任正確性。
監察院表示,陳榮洪犯刑法第216條及第213條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罪,經台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確定,處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3年,並應在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0萬元。
浦忠成、賴鼎銘說明,陳榮洪嚴重損害公務員名譽及嘉義大學信譽,也影響學生的受教權益,致杏壇蒙塵,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執行職務的違法失職行為,因此依憲法及監察法規定提案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編輯:張若瑤)11209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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