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2日電)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及推動體制,行政院會8月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新會期今天開議,院會今天上午處理報告事項,將此案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
行政院會8月通過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除提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也預計半年內成立院級交通安全會報,並鎖定全台600個危險路口優先改善,期盼2030年前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能下降30%。
行政院版的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共有27條條文,分為總則、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道路交通安全計畫、道路交通安全會報及附則共5章。
草案幾項重點包括,行政院應召開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長召集學者專家、政務委員、相關機關代表及直轄市政府首長組成,協調、推動及督導全國道路交通安全事務,並審議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
此外,草案也明定道安政策方針原則、強化各級政府道安運作機制、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依權責推動,以及明定各級政府提供足夠預算並落實成效監督,完善台灣道安改善推動制度,有助道安政策推動及落實。
立法院會今天上午處理報告事項議程時,在場立委並未提出異議,因此將行政院版的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等案,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編輯:翟思嘉)11209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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