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緩刑恐不能選立委 王家貞批選罷法違憲

偽造文書緩刑恐不能選立委 王家貞批選罷法違憲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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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8日電)國民黨台南市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因偽造文書緩刑定讞,依選罷法規定恐不符參選資格。王家貞今天說選罷法是違憲惡法,踐踏公民參政權,她是首位受害者,將尋求各方救濟,盼能轉變結果。

國民黨提名台南市第5選區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因偽造文書案被法院宣告緩刑定讞,仍在緩刑期間,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執行未畢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王家貞今天在國民黨立委游毓蘭陪同下舉行記者會。

立法院5月26日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規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洗錢防制法第14條,或第15條的收受使用財源不明,以及刑法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加重詐欺罪等,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經有罪判決確定並受緩刑宣告者,亦同。

游毓蘭說,當初選罷法修法前,她就在內政委員會提出質疑,但民進黨團仍在協商時強行通過違憲、剝奪人民參政權的惡法,王家貞成為修法後第一個受害者,這樣的惡法應經檢驗,應該要請大法官釋憲。

王家貞表示,她不希望成為第一位被害人,當她得知有可能被剝奪參政權時,只有一個選擇,就是勇敢站出來,這樣的違憲惡法,今天她可能是受害人,明天可能有。

王家貞舉例說,假設她不小心與游毓蘭撞了一下,雙方延伸出一個官司,官司終結被判緩刑,竟然不能參選;如果因故發生車禍導致無法和解,在法院被判緩刑,也不能參選。

王家貞表示,這樣的惡法是為了真正遏止黑金及各種犯罪行為,還是剝奪人民參政權。她受到很多汙衊、抹黑,還是要為她自己及所有可能遭到違憲惡法傷害的台灣鄉親勇敢站出來,尋求各方救濟,盼能轉變可能的結果。(編輯:翟思嘉)11212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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