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日電)為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鬆綁停居留規定,及強化婚姻移民家庭團聚權,內政部今天通過修正2項子法將在3月1日發布施行,透過教育訓練增進第一線人員法治觀念,營造更友善外來人口環境。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為兼顧人權保障及社會安全,新修訂的「入出國及移民法」有關鬆綁停居留規定,以及強化婚姻移民家庭團聚權等友善外來人口措施部分,已經在今年元旦實施,為利相關處罰及收容等規定能順利在3月實施,內政部務會報今天通過修正2項子法。
花敬群指出,這次修法主要為保障當事人權益,新增外國人在台經查獲有違法情事,在強制驅逐出國前陳述意見程序或召開審查會時,得委任律師在場,以體現程序正義,強化人權保障。
花敬群說明,這次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增加委任律師陪同接受詢問的權利,讓人權保障更上一層樓。為利執行,內政部已配合修正「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及「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強制出國處理辦法」2項子法,增訂強制驅逐出國前的陳述意見或審查會程序,當事人得委任律師及通譯在場權與限制,同時明定禁止律師在場的事由。
內政部提到,這次修法也配合實務所需,明確規範對已取得居留或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人,應審酌其家庭團聚權及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等相關權益,以完備當事人的人權保障。
內政部指出,今天通過的2項修正辦法,將依法制作業程序在3月1日發布施行,內政部移民署將持續舉辦教育訓練,增進第一線人員的法治觀念,營造更友善外來人口的環境及兼顧人流管理。(編輯:張若瑤)11302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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