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月退休金調高4% 溯自113年元旦生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賴于榛台北29日電)行政院與考試院今天分別指出,退休、退伍軍教人員定期退撫(除)給與給付金額,以及公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將調升4%,並回溯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約52萬餘人受惠。

銓敘部透過新聞稿表示,考試院會今天討論通過「公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方案」,將會同行政院核定公告調整4%,並從民國113年1月1日起生效。

銓敘部指出,為確保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的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得以適度因應物價變動及通貨膨脹等情形,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在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應予調整;或至少每4年應予檢討。

銓敘部說,符合法定條件時,應由銓敘部會同國防部及教育部組成專業評估小組,綜合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準備率後,擬具評估報告或調整方案,報請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核定公告。

銓敘部表示,由於公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機制,在111年7月1日已公告調整2%,因此,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依規定,應從111年1月1日重新起算,並以調整110年度為基期。

銓敘部指出,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的112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平均數為105.51,計算111年度及112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5.51%,已達啟動調整條件,銓敘部循法定程序啟動調整機制。

銓敘部說,1月23日召開小組會議,審慎評估法定因子後,取得軍公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除)給與給付金額的調整幅度,採一致性調整4%的共識,並以112年12月31日(含當日)以前生效的退撫案件為適用對象,報請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核定公告,並從113年1月1日起生效。

銓敘部表示,這次公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方案預計可適用人員,為具退撫新、舊制年資並支領定期退撫給與者,分別約18萬人、17萬人(部分人員兼具新舊制給與)。

行政院今天也透過新聞稿指出,行政院1月曾宣布將調升軍公教退休金,各界關注調升方案何時定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今年發布的111年至112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已逾5%,符合法定啟動定期退撫(除)給與調整的條件,因此國防部、銓敘部及教育部循法定程序共同成立專業評估小組,並在1月23日召開會議。

人事總處表示,3單位會中取得軍公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除)給與給付金額的調整幅度,採一致性調整4%的共識,並以112年12月31日(含當日)以前生效的退撫(除)案件為調整的適用對象,報請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核定公告,回溯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

人事總處表示,此次調升軍公教受惠總人數約52萬餘人,預估每年政府預算支出新台幣64.72億元、退撫基金支出45.27億元,合計約109.99億元。(編輯:翟思嘉)11302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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