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因危險職務傷亡 慰問金將調高為1000萬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8日電)考試院會今天審議通過銓敘部所提調高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額度,未來公務人員執行危險職務致全失能及死亡,慰問金將由新台幣600萬元調高為1000萬元;此案將送政院會同發布。

銓敘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現行慰問金發放額度,對照近年民眾醫療保健支出的成長幅度及個人所需負擔的照護費用,再加上子女教養等其他生活所需支出,確實不足,因此今天提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調高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額度,考試院會今天已通過修正,將送行政院會同發布。

草案重點包含一、公務人員執行危險職務致全失能及死亡,慰問金由600萬元調高為1000萬元;二、執行一般職務致失能、死亡及受傷慰問金,照現行發給額度調增1倍;三、辦法修正發布後,針對已發生且符合申請但尚未申請,或已申請尚未核定發給之案件,依從新從優原則,放寬得依修正後的額度辦理。

銓敘部說,此次調高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額度,預估每年增加支出約3000餘萬元,對政府財政影響有限,且能有效提高公務人員或遺族的照護,期盼能適度減輕公務人員或遺族負擔。(編輯:黃國倫)11212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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