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5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針對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籌設及相關配套措施召開公聽會。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表示,會儘速在今年提出個資會組織法草案。專家建議,個資會應設為二級獨立機關。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集專家學者與政府機關代表,就應如何設計規劃個資會的職掌事項及內容等議題,召開公聽會討論。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所提書面報告指出,為籌設未來的個資會,籌備處已於去年12月5日成立,刻正研擬個資會組織法草案,並考量未來個資會主要任務,涉及民眾資訊隱私權的保護與監管所有公、私部門的個資保護業務,範圍廣泛且類型多元複雜,籌備處將蒐集國內外資料,並持續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相關部會討論研商。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表示,為遵照憲法法庭判決意旨,推動個資會於114年8月11日前成立,首要任務是優先推動個資會組織法規,賦予個資會相關執法監督權限,並研議個資會與各級政府機關、中央或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聯繫協調合作機制及相關配套規定,涉及層面甚廣。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指出,將多方聽取各界專家學者意見,整合相關資料進行評估後,儘速於113年提出個資會組織法草案及相關配套草案。
受邀出席公聽會的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副總經理簡宏偉指出,立法或修法不是最困難的,而是未來該如何運作,建議個資會應該相當於二級獨立機關。
針對立委所提個資會組織法草案,和沛科技公司董事長翟本喬認為,草案中沒有裁罰權,法律如果想要有效力,必須要有牙齒,而在個人資料保護法中,罰鍰與獲利不成正比,這應該一併修法改善,另也希望修正行政院組織法,將個資會列為二級單位。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蘇慧婕建議,不能只看個資會的設計,同時也要配套修正個資法,否則無法設計出合憲的個資會。(編輯:張均懋)11303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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