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促友善生育 提修法增親職假、親職教育假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2日電)為打造友善生育環境,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除增訂親職假、親職教育假,也主張將家庭照顧假從事假中獨立出來,從7天增加至14天,並明定津貼補償機制。

民眾黨團副總召黃珊珊、立委陳昭姿和麥玉珍今天上午舉行「完善勞工權益,落實友善育兒職場」記者會。

黃珊珊表示,台灣生育率持續低迷,根據衛福部調查,「經濟負擔太重」、「擔心孩子教養或未來發展」以及「擔心沒有時間教養小孩」為主因;另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新手父母有78.79%希望自己跟丈夫共同擔任主要照顧者,但實際上只有4成7左右的家庭能做到。

黃珊珊表示,儘管目前已有「家庭照顧假」,卻經常看得到用不到,勞動部曾調查,僅79.9%的雇主同意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而員工規模在1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更有將近3成是沒有托兒服務機構或托兒服務措施,反映職場環境不利育兒;另一方面,雖然現行法律明定家長負有輔導子女的責任、應參與親職活動,但多數家長心有餘而力不足,根本無法落實親職教育。

陳昭姿表示,為打造友善生育環境、不讓父母錯過孩子成長,民眾黨團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草案,增訂親職假條文,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之後,在子女滿8歲前皆得申請,直到子女滿8歲為止,親職假與育嬰假合併計算,最長是2年。

陳昭姿指出,民眾黨團版本增訂的親職假,可以小時為單位計算,更為彈性,且為避免公司人力安排不及,若有較早確認的學校行程,受僱者應於10日前排定3個月內的請假日。

陳昭姿指出,黨團版本也增訂親職教育假,明定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之後,可參加教保服務機構所舉辦的幼兒親職活動,或國教階段的學校教育事務,全年於每一子女以1日為限。

至於家庭照顧假,陳昭姿表示,民眾黨團主張應從事假中獨立出來,從7天增加至14天,同時將「天災或嚴重傳染病發生而有照顧親屬需求」列為家庭照顧假一環。

陳昭姿表示,為避免受僱者在經濟壓力及家庭陪伴照顧之間發生衝突,黨團提出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增訂親職假、親職教育假、家庭照顧假相關津貼,盼改善職場環境,提高父母生育誘因。(編輯:翟思嘉)11304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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