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天說,收出養管理辦法在101年修訂時,質疑是為兒盟特許,讓文教事業能從事收出養服務;8個收出養媒合團體中,僅兒盟是文教事業,主管機關應從教育部改為衛福部。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郭昱晴、吳沛憶上午舉行「兒盟問題連環爆,主管機關查核要落實」記者會。
林月琴指出,台北市劉姓保母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新北1歲男童,涉嫌與胞妹凌虐男童致死後,才發現兒盟問題連環爆。據教育部及衛福部公文顯示,民國98年時教育部逕自同意兒盟透過修改內部章程後,就可做收出養服務,但教育部並非收出養服務的主管機關。
林月琴說,後續在101年修訂「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8個收出養媒合團體,至今仍僅兒盟是文教事業,明明文教事業的主管機關是教育部、收出養主管機關是衛福部,不禁讓人懷疑當初是否是針對特定團體而修,是否有人擔任門神。
林月琴表示,依收出養管理辦法,文教事業每3年需經主管機關評鑑,獲甲等或80分以上,才能承辦收出養業務。兒盟雖在104、107年都獲優等及甲等,110年因疫情停辦評鑑,如果疫情解封後重新辦理評鑑,「搞不好剴剴的事情就不會發生」。
吳沛憶指出,兒盟規模龐大,從111年財報來看,一年收受捐款超過新台幣5億元、賸餘超過1億元,這麼大型的團體絕對有責任受監督,主管機關更要負起監管義務,尤其收出養是政府的責任,委辦給民間機構的業務,要把孩子交到兒盟手上,當然要負起監督責任。
吳沛憶說,兒盟還承接托育、保母培育、親子館、收出養等許多社會福利、兒童福利相關業務,從兒盟捐助章程來看,有一半業務都是衛福部主管的,主管機關卻是教育部,「為什麼一個文教基金會在從事收出養業務?」制度上應該趕快改正,從教育部改為衛福部,才能實質監督。
郭昱晴說,教育部應以「財團法人法」嚴格控管兒福聯盟,卻沒拿出任何作為,實地查核淪為走馬看花。教育部與衛福部日前共同查核兒福聯盟,列出內部控制、董事會、監察人、人事制度等層面有缺失,但兒盟卻在4月3日才要展開內部控制培訓計畫。(編輯:張均懋)11304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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