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9日電)國土署今天說,花蓮震災後,正研議補助住戶重建費用,原則將以建物重建價格為基準;近期有仲介業者欲以低價向災民收購房地,因涉及後續請領權益,請災民勿輕易出售房地或讓渡權益。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透過新聞稿表示,0403及0423地震過後,花蓮縣截至目前為止,已拆除的危險建築物或圍牆、建築裝飾等共計10件,另有3件拆除中及2件待拆。
國土署說,有關災區建築物毀損評估工作,建築師及專業技師依照民眾請求,持續評估中,中央也與賑災基金會研議補助住戶重建費用,原則將以建物重建價格為基準,並訂定上限為原則,以減輕重建戶負擔。
國土署指出,近期聽聞有仲介業者前往災區,欲以低價向災民收購房地,提醒受災民眾,現在是重建及復原的階段,各項補貼措施將逐一實施,因涉及後續請領權益,請勿輕易出售房地或讓渡相關權益。
國土署表示,為加速辦理震後毀損建築物及家園重建工作,將成立專案辦公室進駐,就近、就地給予受災民眾有關居住安置、危老重建或都市更新等支持,以加速落實各項復原工作,讓受災民眾能早日恢復安定生活。(編輯:蘇志宗)11304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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