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30日電)中國有關部門今天公告,對航空航太發動機、燃氣渦輪發動機以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的裝備、軟體及技術,實施出口管制,自2024年7月1日起實施。公告稱,這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
中國商務部官網30日下午發布「商務部 海關總署 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2024年第21號 關於對有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國的出口管制法、對外貿易法、海關法有關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決定對下列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未經許可,不得出口:
(一)航空航太結構件及發動機製造相關裝備及軟體、技術。專門設計用於鈦、鋁及其合金超塑成形∕擴散連接的工具、模具、夾具等工藝裝備。
(二)燃氣渦輪發動機∕燃氣輪機製造相關裝備及軟體、技術。涉及高温合金、超合金的物項。
(三)航太服面窗相關裝備及軟體、技術。
(四)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相關物項。包括設計圖紙、工藝規範、工藝參數、加工程式、模擬數據等。
公告稱,中國商務部應當自收到出口申請文件之日起進行審查,或者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查,並在法定時限內做出准予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對國家安全有重大影響的本公告所列物項的出口,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報中國國務院批准。
公告並提到,由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製成的防彈頭盔、防彈衣、防彈插板、防彈板(防彈裝甲板、複合防彈板)等防護裝備,以及用於製作防護裝備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無緯布靶板的出口,按照中國的軍品出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編輯:楊昇儒/曹宇帆)11305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