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3日電)監委紀惠容今天說,前駐菲代表徐佩勇涉性騷駐處女員工,外交部及駐菲律賓代表處知悉職場性騷擾案後,未能依法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遭監察院糾正,請外交部議處駐處違失人員。
前駐菲律賓代表徐佩勇利用公務上的權勢及機會,多次對菲籍雇員有具性意味的言行,造成敵意性工作環境,並經外交部決議性騷擾成立,監察院5月14日全票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紀惠容下午舉行記者會時指出,徐佩勇在民國111年12月7日觸碰該名菲籍雇員,並有性意味言語;12月9日要求看該名雇員胸部,經反映被冒犯後,徐佩勇在12月15日及22日當面向該名雇員道歉後,仍未停止性騷擾行為,在112年2、3月間多次以該名雇員身上有頭皮屑、髒東西為由,觸碰其身體。
紀惠容說,徐佩勇在112年3月22日又藉詞觸碰,讓該名雇員感到害怕又憤怒,但擔憂駐處無法公平處理,因此將相關證據交駐外國安人員在返台時,協助向外交部舉報。
紀惠容指出,112年4月間外交部從國安系統得知徐佩勇疑涉職場性騷擾事件後,前外交部長吳釗燮在4月11日立即要求徐佩勇解職返台,但之後外交部並未依規定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監察院接獲陳情指徐佩勇有性騷擾行為,駐菲代表處人員也已知悉,因此在112年4月27日函請外交部查明處理。
紀惠容說,外交部雖立即指示駐處說明,但駐處卻避重就輕,只陳報是徐佩勇有些言語上誤會造成該僱員心有不悅;外交部則以「未接獲申訴」為由,未啟動調查。直到112年6月9日有匿名人士在PTT爆料、揭露被害人的姓名及照片,並經媒體報導,外交部才著手處置,確有違失。
紀惠容指出,菲律賓駐處的陳姓秘書是辦理性騷擾防治業務及受理申訴的專責人員,卻欠缺相關教育訓練。陳姓秘書接受監察院詢問時,還強辯「當妳有聽到時,馬上就跑去跟當事人直接面對面地談論嗎?」「請問法令有寫得很清楚要馬上立即啟動調查程序嗎?」凸顯外交部宣導及教育訓練成效不足,也有疏失。
紀惠容說,其實112年4月11日徐佩勇就已解職回台,但監察院函詢後,外交部直到5月11日還在說沒有人申訴,所以無法依規定進行調查,但她認為外交部早已知情,否則怎麼會要求徐佩勇解職,「可以合理懷疑,甚至覺得有點藐視監察院的函詢」,因此糾正外交部。
紀惠容表示,外交部基於近來駐外館處發生多起性騷擾事件,雖已辦理宣導及教育訓練,卻未能追蹤掌握外館相關人員實際參與狀況與學習成效。監察院通過糾正外交部,並請外交部議處菲律賓駐處違失人員,加強宣導與教育訓練。(編輯:張均懋)11306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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