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嗆覆議沒過閣揆下台 柯建銘:歡迎提不信任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7日電)針對行政院對國會職權修法提覆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若覆議案沒成功,行政院長卓榮泰是否願負政治責任下台。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受訪說,憲法增修條文並無規定必須辭職,歡迎傅崐萁提不信任案、解散國會。

行政院6日就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提出覆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卓榮泰要針對民主改革法案提覆議,這不是兒戲,若覆議案沒成功,卓榮泰是否願負政治責任下台。

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在立法院議場前受訪提及,按照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當中並沒有說覆議案不被接受時必須辭職。

柯建銘說,而同條第2項第3款的規定,即立委提不信任案,歡迎傅崐萁提不信任案解散國會,全面改選,全部都按照憲法規定來做。

針對行政院提出覆議,藍白陣營有諸多批評,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質疑,行政院覆議原因第5點,指會「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便是明顯造假,法條明定一個月審查期,寫出這理由的行政院官員是識讀能力有問題或是法盲。

柯建銘說,國民黨的部分就不用多說,反正就是毀憲亂政、全部講假話,而台灣民眾黨的說法看起來有道理,但實質上是亂講、毫無憲政法律常識,例如藍白所提的再修正動議,規定審查期間是不得少於一個月,並沒有規定天花板、未敘明最慢要審多久,形同有下限、沒上限,案子可以在立法院停一個月,也可以3年、5年,民眾黨要看清楚自己的版本。

此外,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民進黨團在立法院有51席,柯建銘再度提及,對於這些毀憲亂政的國會擴權法案,現在是歷史機會、可以漂白的機會,請在野黨起義來歸,現在只剩6個名額,共同追求國家憲政體制的完整。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條文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1/3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於10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編輯:蘇志宗)11306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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