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若提不信任案 卓榮泰:沒有擔心 就是面對憲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7日電)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昨天向行政院長卓榮泰喊話,若覆議案不通過,是否請辭下台。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今天詢問卓榮泰,是否擔心傅崐萁提出不信任案,卓榮泰表示,如果立院依照憲法程序提出任何憲政秩序所允許事項,沒有什麼擔心,就是面對憲法。

卓榮泰今天率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會昨日通過立法院於5月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的覆議案。賴瑞隆質詢卓榮泰,覆議案是否下週就會送到立法院。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作為憲政機關,依照憲法規定提出救濟,不應被解讀成惡意,行政院是務實面對法案內容,重新審視並經民主程序好好討論,同時也維護憲政秩序,如果行政院發現有違憲之虞不提出覆議,是失職。目前覆議案正呈請總統核可。

針對覆議案是否下週送到立法院,卓榮泰進一步說,他希望盡快,越快處理覆議案,社會紛爭會減少,憲政危機也會化解。

賴瑞隆表示,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僅規定,立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接受備詢是行政院長的義務,但是這次立法院修法卻增訂總統要依序即時回答,顯已超越憲法,且混淆行政院長與總統之間權利義務。

卓榮泰說,此次修法將總統國情報告定為義務,報告之後採取的答問方式,在憲法是找不到相關規定。

賴瑞隆進一步詢問,覆議案可能不會被接受,傅崐萁也喊話若沒通過,卓榮泰是否要下台。

卓榮泰回應,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只有說行政院長接受,少掉過去辭職的字眼,他很遺憾沒有辭職選項,不過,立法院有第3款的選項。

賴瑞隆追問,是否會擔心傅崐萁提出不信任案。

卓榮泰說,如果立院依照憲法程序提出任何憲政秩序所允許的事項,沒有什麼擔心,就是面對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條文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1/3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於10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編輯:潘羿菁)11306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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