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0日電)考選部今天說,公職專技人員考試錄取已具實務經驗,更能滿足用人機關需求;考試院長黃榮村說,公部門引進專技人才對業務推展具正面效益,應持續精進考試方式,回應用人機關需求。
考選部透過新聞稿表示,今天在考試院會中,以「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公職專技人員考試制度沿革暨112年考試辦理情形」進行業務報告,說明公職專技人員考試制度沿革及實施效益。
黃榮村說,引進專技人才進入公部門服務,對於用人機關業務推展,具有正面效益,未來應持續精進考試方式,以回應用人機關需求。
考選部報告指出,現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公職專技人員考試計有14類科,曾因各類科間設置背景與發展時程不同,在考試制度上存在許多差異,考試流程也有不同。
考選部說,公職專技人員考試的辦理宗旨,在借重專技人員的專業學識與實務背景,考試制度經整體考量其衡平性後,為實踐考試建置的初衷,強化公部門專業服務效能,因此朝向強化實務經驗、減少筆試應試科目、多元考試方式,以及提高機關參與等方向進行改革。
考選部表示,民國109年起,先後召開會議研商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考試方式、口試占分比重調整等事宜。
考選部說,改革後的公職專技人員考試14類科考試方式齊一,併採筆試與口試,筆試專業科目2科,應考人都須通過第一試筆試後,才取得第二試口試資格,筆試成績占70%、口試成績占30%,兩者合併計算總成績後擇優錄取。考試規從112年1月1日施行。
考選部表示,公職專技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由於已具備相當實務經驗,更能滿足用人機關對專業職能上的需求,而併採筆試及口試的考試方式,則在傳統的筆試外,透過用人機關參與,評選進用最適切人才,進入機關服務。
考選部說,考試效益已普遍獲得機關肯認,後續將配合用人機關需求持續辦理,以招募更多適才適所的專技人才,回應政府推動各項專業人力資源需求。(編輯:張均懋)11306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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