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6日電)行政院會明天擬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預計透過設置行政法人專門負責國家語言的研究、保存,彌補目前沒有專責單位負責手語、台語保存與發展的現狀。
行政院會去年4月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不過屆期不連續,今年再次送立法院審議。
政院官員下午指出,設置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的倡議已有段時日,尤其本土語言學者專家憂心,客語和原住民族語言都有客委會、原住民委員會等一級部會負責推廣和保存,而台語近20年流失率變高,使用台語者多數已逾60歲,已到了需要專責單位推動保存工作的時候。
不過,官員強調,未來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不會獨尊某一個語言,而是包含華語、台語、客語、手語、馬祖語等全面性調查研究國家語言,希望保存語系、建立語言庫,而台語則會從過往由文化部負責保存與推廣,變成由專責機構負責,保存與推廣比之前設置公視台語台時更往前邁進。
官員說,整體而言豐富台灣語言發展、母語傳承,絕對是文明社會好的面向。(編輯:翟思嘉)11306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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