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投機 政院通過新青安貸款限貸一次、即日起適用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7日電)新青安房貸政策被指衍生轉租、人頭戶等問題,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正青安貸款原則,去年8月1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新青安優惠貸款者,自今年6月27日起,不得再次申貸本優惠貸款。

財政部今天在行政院會報告「新青安貸款推動成效及優化措施」,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為避免借款人買賣不動產的投機行為及考量政府財政資源有限,因此修正青安貸款原則,新增「112年8月1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本優惠貸款者,自113年6月27日起,不得再次申貸本優惠貸款」的規定。

財政部也說明,各行庫對於青安新貸戶也將徵提自住切結書,明訂若違反規定,將終止利息補貼,返還自違規事實發生日已撥補的補貼利息,並重新核定貸款條件等優化措施,以兼顧政府資源使用公平性及民眾需求衡平性。

新青安貸款實施至今年5月底,累計已核貸5萬7980戶,財政部說,未來將秉持安心成家政策目的持續推動,確保不影響購屋自住未轉租的借款人權益。另搭配相關貸款管理機制同步修正青安貸款原則等配套措施,持續督導公股銀行積極落實執行,以利確實符合推動安心成家政策的良善初衷,並透過政府相關部會通力合作,有效促進整體房市健全發展。(編輯:潘羿菁)11306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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