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提名民團拋7建言 盼立院有充裕審議期間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日電)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今天表示,7位大法官的任期將於10月底屆滿,為使總統賴清德行使大法官提名的程序更為完備等,聯盟提出7大訴求,包括應保留立法院充裕的審議期間,以完善同意權的行使等。

由公民憲政推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永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15個民間團體共同組成的「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出相關訴求。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表示,為使賴總統行使大法官提名權的程序更為完備、正當,並與公民社會有良好、充分的溝通,聯盟提出7大訴求。

7大訴求分別是,總統府組成「審薦小組」時,應審酌其成員的多元性及性別比例的平衡。總統於接受各界推薦人選後,宜公布符合資格的被推薦人,向公眾徵詢意見。大法官人選應有良好操守、專業學識及進步的憲政人權理念。大法官的組成應重視其多元性與性別比例。

7大訴求也包括,總統提名時,應審酌被提名人接受公眾監督的意願。總統提名兼任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大法官時,應重視其對司法改革政策的意見及社會溝通能力及意願。建請總統應保留立法院充裕的審議期間,以完善同意權的行使。(編輯:林興盟)11307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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