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疑涉貪收押禁見 民眾黨籲檢方勿枉勿縱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1日電)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遭疑涉貪案,桃園地方法院今天裁定收押禁見。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表示,歷經兩次交保、兩次抗告,幾經波折下鄭文燦遭收押禁見,既然已重啟調查,檢方應勿枉勿縱,儘速釐清案情。

日前鄭文燦遭疑涉貪案,桃園地方法院改裁定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經檢方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再度開羈押庭後,法官裁定收押禁見。

吳怡萱今天晚間透過聲明表示,此案盤根錯節,過程疑點重重,背後利益牽扯之深,拖了7年才重啟調查,歷經兩次交保、兩次抗告,幾經波折下遭羈押禁見。

吳怡萱呼籲,既已重啟調查,檢方應勿枉勿縱,儘速釐清案情。

此外,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晚間透過臉書表示,整起弊案涉及從地方到中央,為特定權貴提供量身打造的一條龍貼心服務,絕對不是鄭文燦一個人就辦得下來,後續將考驗總統賴清德的肅貪宣示,檢調是否真的能全面訴追、徹查到底,還是只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要給全民一個清楚交代。(編輯:林興盟)11307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