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書緯台北12日電)外交部今天表示,泰國政府12日宣布台灣等93個國家旅客正式免簽入境待遇自15日起實施,在泰停留天數也自30天延長至60天,而且除非宣布取消,本次免簽措施將持續適用,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
外交部表示,泰國政府5月28日宣布,將開放台灣等93個國家旅客正式免簽入境待遇,每次可停留60天,並於7月12日宣布,該免簽證待遇自15日起實施。此措施將取代泰方於今年5月7日宣布予台灣人的暫時性免簽待遇,在泰停留天數也自30天延長至60天,而且除非宣布取消,本次免簽措施將持續適用。
外交部指出,提升台灣人赴海外商旅便利一直是外交部及駐外館處重點工作。泰國是台灣「新南向政策」主要夥伴國,也是海外旅遊的熱門地點之一,台泰在經貿、投資、觀光、教育以及農業等領域交流熱絡。泰國在台方長期努力下,給予台灣人前述免簽證待遇,將進一步促進雙方在各領域的交流合作。
外交部同時提醒民眾停留泰國期間務必遵守當地法令,注意自身安全,如果遇到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泰國境內請直撥:081-666-4006);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編輯:林興盟)11307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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