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設估價師助理人員制 內政部:健全產業發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5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不動產估價師法部分條文。內政部說,修法建立不動產估價師助理人員制度,以協助估價師辦理內外業工作,讓估價師能更專心於專業的價格評估決定,健全產業發展。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不動產估價師法部分條文,增訂建立不動產估價助理員制度,協助不動產估價師辦理內外業務相關工作,並明定應具備的資格條件等規定,確保不動產估價助理員的專業與管理。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不動產估價師辦理估價的品質,將影響當事人權益及交易市場秩序,但是估價過程包括調查、勘察、資料整理、分析等內外業工作,非常繁複。

內政部說,這次修法是參考會計師助理制度進行修正,讓估價師事務所可聘用修畢不動產相關課程,或經地政相關高考及格等資格的人員,來協助估價師辦理估價工作,後續再由估價師依其專業審視估價過程,並決定估價價格。

另外,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也依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修正不動產估價師相關開業規定,以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權益。(編輯:張均懋)11307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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