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16日電)北京市近日發布「北京市中小學教材選用實施細則」,當中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一般不得選用境外教材,北京市各區應建立教材選用、使用監測評估機制。

據央視網、新京報等中國媒體報導,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發布關於印發「北京市中小學教材選用實施細則」的通知(下稱: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要求,北京市各區標準和自主選用教材學校名單須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教材選用單位應組織成立教材選用委員會,下設學科組,具體承擔教材選用工作。教材編寫、出版、發行以及其他與所選教材利益相關人員,不得擔任教材選用委員會及學科組成員。

實施細則明確,教材版本選定使用後,應保持相對穩定。教材使用週期內,除國家、北京市有統一要求外,一般不得中途更換。

中國不少學校,特別是位於上海、深圳、北京等地的「名校」,更願意使用來自香港等境外地區的教材,特別是英語課程。南方都市報在2023年曾報導,有深圳的家長表示,自己的孩子就讀的學校使用的是「劍橋國際少兒英語」,且從幼兒園開始就使用海外的英文教材。

因此,有中國的家長認為,此舉可能會限制多元視角,不利學童培養國際視野。

中國教育部在2020年曾發布「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與「學校選用境外教材管理辦法」等四個辦法,推進教材統一建設。

中國教育部當時稱,境外教材要「按需選用,凡選必審,為我所用,嚴格把關」,當中明確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不過該規則也有例外,像是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開設的普通高中境外課程項目能選用境外教材。(編輯:呂佳蓉/唐佩君)11307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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