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 國土署:落實還地於民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3日電)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天表示,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今天通過林口特定區共5案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為兼顧民眾權益與都市環境品質,請地方政府一定要加速辦理檢討,共同面對公共設施保留地沉痾,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今天第1061次會議審議通過林口特定區、大溪鎮埔頂地區、鹿谷、台南都會公園特定區及九如共5案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合計逾52公頃及60處公共設施用地。

國土署表示,今年迄今已有24案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通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為兼顧民眾權益與都市環境品質,請地方政府一定要加速辦理檢討,並呼籲已超過多年仍尚未依照專案小組意見補充資料的地方政府,更應加速辦理,國土署也會協助審議,共同面對數十年來累積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沉痾,落實檢討與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

國土署指出,為解決民眾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所衍生出的困擾及檢討不必要公共設施用地,內政部推動全國性專案通盤檢討政策,補助地方政府經費來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作業。

國土署表示,2019年7月全台22縣市整體檢討構想作業,目前刻正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截至今年6月底已發布實施59處都市計畫,國土署每月也持續督促及控管地方政府執行進度,並要求地方政府未來應透過公辦整體開發來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以維護地主權益。(編輯:張均懋)11308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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