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場新聞案被控煽動罪 29日裁決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28日電)已停運的香港立場新聞及2名前高層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預料29日法庭會裁決。該案是香港主權移交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罪的審訊,爭議焦點包括是不是需要證明被告有煽動意圖。案件從2022年開審至今近2年。

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2021年12月29日,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立場新聞同日宣布停運。

其後鍾沛權、林紹桐及立場新聞網站註冊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具有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政府等意圖。

案件於2022年10月開審,據檢方在法庭上表示,立場新聞有17篇文章涉及煽動,屬於6大範疇,包括「泛民初選案」、「12港人潛逃案」、「境外勢力倡議國際制裁」、「國安法相關執法行動和司法程序」、「中大暴動案」及「攻擊中央和政權」。

這些文章包括流亡海外的羅冠聰、許智峯等人的專訪,及因參與泛民初選案正被還押的何桂藍及鄒家成等人的專訪,以及其後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的資深媒體人區家麟的部落格文章等。

檢方表示,香港國安法頒布後社會仍充斥「政治炸彈」,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發布煽動文章,是明顯是經細心安排,「推波助瀾,加強該些反政府議題的效力」。

檢方又指,訪問羅冠聰等人是美化他們成「人權鬥士」,訪問何桂藍等初選案參與者是介紹其「非法理念」。

鍾沛權在法庭上陳詞時提到,訪問流亡海外的政治人物是反映他們的精神面貌及經歷,立場新聞以往曾訪問建制派等不同政治光譜的人。

有關部落格文章,鍾沛權表示,只要不違反「引致即時暴力」、「損害公眾健康」及「誹謗」3個準則,都會盡量做到「來稿必登」,以體現言論自由。

鍾沛權表示,何桂藍等人是新晉政治人物,其主張有新聞價值,只要關乎公眾利益,都會如實報導。

案件其中一個重要的爭議,為是不是需要證明被告有煽動意圖。檢方認為沒有需要證明被告有煽動意圖,僅需證明被告知道其發布的文章具煽動性,即使文章並非由被告撰寫,被告都要為曾所審批的文章負責。

鍾沛權在法庭上曾表示,自己是追求自由主義的香港公民,言論自由對他而言「接近一種信仰」。他個人認為政治人物尋求外國制裁是不切實際,亦不贊成「港獨」主張,但作為傳媒有責任報導、記錄,審批文章時也不會受個人觀點影響。

立場新聞案審訊逾50日,裁決日期曾3度押後,從開審至今接近2年。(編輯:陳鎧妤/呂佳蓉)11308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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