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辦市地重劃問題頻傳遭糾正 內政部:檢討修正法規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6日電)台中市自辦市地重劃問題頻傳,內政部、台中市政府遭監察院糾正。內政部今天說,已督促台中市政府落實審查作業程序;後續會依監察院建議,重啟法規檢討修正作業,確保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監察委員施錦芳、高涌誠指出,台中市黎明、辰億等自辦市地重劃問題頻出,僅考量同意比率,忽視不同意者意見,缺乏公益性與必要性的審慎評估。監察院9日通過糾正台中市政府、內政部,促檢討法制、強化監管。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已督促台中市政府落實審查作業程序,對於相關爭議案件提出因應措施。且已配合實務作業需求,完成自辦市地重劃法規修正,後續會依監察院建議,重啟法規檢討修正作業,確保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內政部說,為減少自辦重劃糾紛及強化地方政府監督權責,內政部已在民國106年7月修正發布「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重點包含提高自辦重劃發起門檻,限制短時間內取得小面積的土地所有權人,不計入會員大會表決人數。

內政部指出,另外也規定主管機關辦理審議自辦重劃作業過程,應給予民眾陳述意見或舉辦公開聽證,並以合議制方式審議自辦重劃案;修法後不僅強化政府的監督責任,也明確規範民眾參與機制,以更公開、更透明的程序,辦理自辦市地重劃工作。

另外,為解決近年來自辦重劃問題,內政部表示,已修法將提高自辦市地重劃發起條件、強化會員大會共識及理監事會組織、重劃經費資訊公開、增加地方政府業務檢查機制等事項,納入法規檢討修正。

內政部說,針對監察院糾正案文中所提爭點及法令研修建議,將納入這次自辦重劃修法工作一併討論,並儘速辦理法制作業程序。(編輯:蘇志宗)11310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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