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增加債務限額26兆元 減輕地方隱形債務壓力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8日電)中國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今天在北京閉幕,會議表決通過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人民幣6兆元(下同,約新台幣26.4兆元),用於置換現有隱形債務。這是近年來中國力度最大的化債舉措,中國財政部長藍佛安說,地方化債壓力將大大減輕。

綜合新華社、界面新聞,藍佛安在會後記者會指出,從2024年開始,中國將連續5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專門用於化債,累計可置換隱形債務4兆元。再加上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6兆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兆元」。

他說,同時也明確,2029年及以後到期的棚戶區改造隱形債務2兆元,仍按原合約償還。

藍佛安稱,政策協同發力後,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隱形債務總額從14.3兆元大幅下降至2.3兆元,「化債壓力大大減輕」。

據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的決議。議案提出,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決策部署,在壓實地方主體責任的基礎上,建議增加6兆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形債務。

央視新聞報導稱,這是中國近年來力度最大的化債舉措: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6兆元,用於置換存量隱形債務,為地方政府騰出空間更好發展經濟、保障民生。

中國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委、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許宏才在記者會指出,議案提出為便於操作、儘早發揮政策效用,新增債務限額全部安排為專項債務限額,一次報批,分3年實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將由29.52兆元增加到35.52兆元。

許宏才表示,議案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中國國務院財政部門將按程序儘早下達分地區限額,地方政府將依法做好債券置換工作,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將依法做好監督工作。

為期5天的14屆全國人大第12次會議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經表決,還通過了「學前教育法」、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新修訂的「礦產資源法」、「能源法」、新修訂的「反洗錢法」、「關於修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的決定」;決定免去李小鵬的交通運輸部部長職務,任命劉偉為交通運輸部部長。(編輯:呂佳蓉/楊昇儒)11311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