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國土計畫法 展延上路期限無共識送協商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1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關國土計畫法展延的期限,部分立委認為應如期實施,但有立委認為應先完備配套、補償措施再上路,朝野立委無法達成共識,最後保留送黨團協商。

國土計畫法擬明年4月30日上路,目前已有14個地方政府,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到內政部,但仍有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台東縣等8縣市未提送。朝野立委共提出27個修法版本,將原訂明年4月30日上路的國土計畫法,再延長2到4年不等。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實施日期展延的條文,朝野立委無法達成共識,列席的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也表示,由於立委提案的版本眾多,且出發點也不太一致,建議保留送黨團協商。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表示,現在對於國土計畫法公告實施日期展延的期限,朝野立委有提不同的版本,她認為現在已經有提出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的縣市,就先公告實施。原鄉地區長期以來有非常多是屬於違建,好不容易等到國土計畫法,希望已經準備好的縣市,就先通過實施。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指出,國土計畫法當初立法時,的確思考到合理使用但無法申請合法的情況,特別在很多原住民地區的確需要彈性,當初立法就思考過需要給地方政府空間,她個人認為不要再延,如果一直永無止境的展延,乾脆廢止國土計畫法。目前全國22縣市,已有14縣市劃設好並報到中央審議,沒必要被其他不願意做功課的縣市拖住。

民進黨立委黃捷表示,全國22縣市,現在只有8縣市還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其中有5縣市表達年底會繳交,如果最後因為有3縣市無法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國土計畫法就不能如期實施,實在是因小失大,既然國土計畫法有其重要性,多數縣市既然都已繳交,就讓他們先如期上路,分批實施,無限期的展延也不是辦法。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指出,很多立委提出展延的版本,顯示大家一致的目標就是展延,目的都是希望把國土計畫法相關的配套措施、補償措施都完成後,再來上路。農業縣市有這麼多立委提出展延的版本,顯示國土計畫法對農民、農地有影響。

許宇甄說,每個地方對於農地、國土計畫分區的狀況不同,不能一概而論,希望還是能夠展延,但如果今天大家沒有共識,就保留送黨團協商。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表示,在現在的狀況下,保留送協商也不失為一個辦法,今天大部分討論還是配套及地方民意的壓力,要解決這些問題,就是要不厭其煩的說明,並把相關的政策、補償、子法拿出來,如果今天交付黨團協商,就進入一個月的協商冷凍期,請內政部再次蒐 集各方意見。

牛煦庭指出,這已經不是哪個政黨交不交作業的問題,而是朝野立委似乎難得在展延上有高度的共識。如果內政部希望國土計畫法能夠如期上路,就在冷凍期內把相關說明說清楚,讓大家在黨團協商時能有判斷的基礎。

由於朝野立委無法針對展延期限達成共識,會議主席、國民黨籍召委徐欣瑩宣布,有關展延期限的條文保留送黨團協商。(編輯:林興盟)11311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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