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4日電)立法院會日前三讀財劃法等3法,各界關注行政團隊如何提出救濟手段。知情人士指出,正全盤研議覆議、不副署、釋憲等救濟作為,3個手段沒有一定只採行某項作為的問題,而是要視情勢因應,若要覆議則必須在收到法案10天內提出,近日就是關鍵。
立法院會20日在朝野激烈攻防後,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等部分條文。行政院長卓榮泰翌日凌晨發文強調,法案窒礙難行,將尋求憲法救濟手段。
究竟行政院會採取何種憲法救濟手段備受關注,行政院今年曾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提出「覆議」,但未成功闖關;隨後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立院黨團針對國會職權行使法提出「釋憲」。這次,則有民進黨立委提議可以考量透過行政院長不副署法案的作法,避免法案生效。
知情人士今天表示,正全盤研議覆議、不副署、釋憲這3個救濟作為,而3個手段也沒有一定只採行某項作為的問題,必須視情勢因應。
知情人士表示,3法修法各自有窒礙難行之處,行政團隊已陸續說明,像財劃法部分,法案沒有設定生效日期,總統一旦公布的話,3天內就會生效,將會造成中央與地方預算執行的適法性爭議,恐造成明年度全國施政全面停擺,且法案要求中央釋出新台幣3753億元,整體國家政策包含國防、勞保、健保、租金補貼等都可能受影響,也未有事權轉移及配套修法討論,衝擊甚廣。
至於選罷法部分,知情人士說,法案未訂定實施日期,若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公布起算第3天生效,將導致同一屆公職選舉的罷免條件,與民眾在選舉投票時的條件不同,違反民主契約精神,恐悖離憲法民主原則。
憲法訴訟法部分,主要牽涉司法院訴訟審議程序,不過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政院是唯一可以提出覆議的機關。知情人士說,政院會尊重司法院的意見,也會觀察法案是否影響政院訴訟權。
知情人士說,整體而言,「覆議」是要法案收到後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近日就是關鍵;而若覆議不成,行政團隊就要考量在總統公布前是否「不副署」;若最後選擇副署、法案也經總統公布生效了,是否走到「釋憲」這一步,也在全盤研議當中。
不過,一旦要聲請釋憲,依照往例法案就是必須先行生效,知情人士則說,這確實也在攻防考量之中,目前團隊正整體思考先不副署法案,選擇在法案生效前提出民事、刑事訴訟時常有的「預防性不作為訴訟」,讓司法院斟酌是否受理,就重大案件做出暫時處分,但這非憲法慣例,得視司法院考量而定。(編輯:翟思嘉)11312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