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覆議案表決 立委開始投票

憲法訴訟法覆議案表決 立委開始投票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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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0日電)行政院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法提出覆議,立法院會今天進行記名投票表決,待議事人員布置完成圈票處後,在下午2時40分開始投票。

會議主席、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宣告,投票截止時間為下午4時30分,如果全體立委在此時間前投票完畢,就會提前開票。

立法院會去年12月20日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對此,行政院會今年1月2日討論通過覆議案,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認為,相關修法是以立法凌駕司法、癱瘓憲法法庭運作,窒礙難行。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在立法院會提案,同日召開憲法訴訟法修法覆議案全院委員會,也明定不邀請行政院長列席說明;審查後改開院會進行記名投票表決,今天若未完成將於14日繼續進行。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範,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編輯:蘇龍麒)11401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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