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6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舉行不在籍投票法立法公聽會,學者認為,若能在2026年上半年通過,年底地方選舉絕對來得及實施;另有學者指出,台灣還沒準備好,若要建置系統需先編列概算,就算改制度也做不到,因為沒有錢,「最快也要2027年以後」。
中選會以2026年地方公職選舉為例指出,選舉種類、選舉區數目繁多,預估有8896種選舉票,實施移轉投票的選務極為複雜,難度與不可控風險更高。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適用範圍包含總統副總統、中央與地方公職選舉及罷免、全國性公投,採移轉投票或至指定場所投票方式。該草案在去年底逕付二讀,15日朝野協商時,國民黨團認為現階段社會共識不足,建議繼續協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舉行「不在籍投票法立法」公聽會。中選會在書面報告指出,要實施不在籍投票,須在選務層面具可行性,若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對現行選制安定、社會信任、投票習慣、選務量能等衝擊影響過大,且可能造成境外敵對勢力干預選舉,須審慎考量。
中選會說,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具有極大風險,以2026年地方公職選舉為例,選舉種類、選舉區數目繁多,預估有8896種選舉票,實施移轉投票的選務極為複雜,難度與不可控風險更高。建議循序漸進,先推動公投不在籍投票,再逐步推動選舉不在籍投票。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蔡明儒表示,地方選委會遇到地點、人力問題,洽借投開票所沒誘因也沒強制性,要一一去拜託宮廟、學校與私宅;一旦採移轉投票,初估可能光投開票所就得增加2到3倍,且投開票所增加,勢必工作人員也要增加,找人會非常困難。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指出,若擔心選票外流,南韓提前投票制度可供參考,只要配置2名工作人員,一人驗證身分、一人當場印製該選民的選票;現在科技進步,不需浪費時間編製實體選舉人名冊,可透過網路即時查詢,不在籍投票法若能在2026年上半年通過,年底地方選舉絕對來得及實施。
開南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表示,台北市選委會說實施不在籍投票要增設2、3倍投票所,「我不知道是怎麼算出來的」,做一些沒有科學數據的推論,對實施不在籍投票這件事、沒有積極進取;不在籍投票有關公職人員選舉部分,涉及選罷法修正幅度過大,有必要另訂專法規範。
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說,台灣還沒準備好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最快也要2027年以後」,若要建置系統也要先編列概算,今年就算制度改了、也做不到,因為沒有錢,年底九合一選舉不可能辦到,面對近9000種選票,選務鐵定無法執行。
羅承宗表示,看完目前立法院所有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後,最不科學、不理性、不務實,就是民眾黨團版草案,卻被拉出來逕付二讀,把其他草案丟包在內政委員會;且民眾黨版草案的範圍開到最大、沒有緩衝,就是要讓選務人員沒辦法辦選舉,應該回到內政委員會審慎討論。(編輯:林克倫)11501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