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7日電)台中地院發生庭外掌摑事件,引發全國關注。民進黨立委李柏毅等人今天說,近年法庭暴力事件頻傳,因此他們提出律師法修法版本,期盼藉由增訂妨害律師執行職務的刑事責任等規定,保障律師執業安全。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副廳長杜慧玲指出,司法院對於法庭、法院的安全維護非常重視,也責無旁貸,對於修法方向,司法院表示完全尊重,而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0日有相關專題報告。
法務部檢察司科長王孟涵表示,法務部已行文各地檢署,請其就空間配置、偵查庭動線規劃及現場安全維護、法警專業訓練等,適時檢討安全機制。
林姓女子遭控對律師傷害恐嚇案,日前到台中地院開庭,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到場旁聽卻遭林女掌摑。案經中檢偵辦後,認定林女顯有反覆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民進黨立委李柏毅、李坤城、蘇巧慧今天與協助起草修法版本的律師王翼升等人,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記者室召開記者會,宣布啟動律師法修法工程。
李柏毅表示,這次修法除增訂不得以非法方法妨害律師執行業務,並要求法院、地檢署及其他執行職務場所,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更增訂妨害律師執行職務的刑事責任。
李柏毅說,希望司法院、法務部在修法完成前,盡速提出積極作為,包括從法警的訓練、案件兩造的隔離措施等,都要好好盤點,這不只是保護律師,更是維護司法尊嚴。
李坤城表示,必須確保律師執業安全,不受非法的干擾,更要強化司法及相關執業場所的安全防護義務。
律師出身的蘇巧慧指出,律師維護當事人權益,但律師自己的權益該如何被維護,因此給執業律師適度的保護,非常合理,她也非常認同這次的修法版本。
王翼升說,律師被稱為在野法曹,而律師法第一條規定,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但律師也需要與公務人員有相同保障,確保執行職務時,免於受到不正的暴力、威脅與侮辱,這次修法也是為了讓律師執行職務時,能受到法律的保障。(編輯:林興盟)11503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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