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關切妻子騎車遭開罰 台南地院展開調查

中央社  / 台南市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6日電)台南地方法院施姓法官4日晚上關切妻子騎著改裝車燈的機車遭開罰,引起議論,地院發言人劉秀君今天否認警員向法官鞠躬道歉等事,但政風室將展開調查,必要時送自律委員會審議。

媒體昨晚報導,台南市警局第四分局4日晚上執行交通聯合稽查,1名婦人騎著改裝車燈的機車遭攔查開罰;婦人自稱先生是法官,反問警方是否「欠修理」;法官和父親也趕到現場,警方還向法官道歉,引起基層警員議論紛紛。

第四分局指出,婦人稱機車是買來的二手車,不知有改裝,且自稱先生在地方法院上班;車主到場後,曾大聲質問「依法行政也有故意、過失」,但對於開單沒有意見。警方僅以「拍謝、謝謝」(台語)安撫駕駛人及親友,緩和氣氛。

第四分局聲明,警方執行交通稽查,堅守嚴正執法,態度和緩,不會受到違規人或親友職業等因素而改變。現場帶隊警官以台語「歹勢、謝謝」方式打圓場,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影響警察嚴正執法形象,導致基層警員不滿,將要求徹底檢討改進。

此事也驚動台南地院,地院今天下午證實到場關切的2人分別是施姓法官及父親;發言人劉秀君表示,施姓法官是二手車主,購車後未改裝車燈,駕駛人(法官太太)才電請施姓法官到場說明,非刻意聯絡法官父親一併到場和警員理論。

劉秀君表示,施姓法官了解情形後,當場建議警方是否先經宣導再實施臨檢,及監理站在車輛過戶時,應予宣導檢查,較不擾民,並無怒嗆警方,也無警方向法官鞠躬道歉的事實。

劉秀君說,政風室將展開調查,且視調查結果及就法官有無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或其他應受職務監督情形,依法官法第21條規定處置,必要時送交台南地院自律委員會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審議。(編輯:黃世雅)11110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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