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雜木堆置場悶燒近100小時 業者至少罰16萬

中央社  / 彰化縣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0日電)彰化埤頭鄉1處雜木堆置場6日發生火警,由於雜木數量多,彰縣消防局找來挖土機挖開雜木再噴水,堆置場悶燒近100小時;縣府指出,業者違反空污法等法令,至少裁罰16萬元。

彰化縣埤頭鄉彰水路1處雜木堆置場6日發生火警,消防局獲報出動消防車前往滅火,消防隊員拉水線撲滅火勢後,沒想到隔天雜木堆又冒出濃煙,消防局研判雜木堆內部悶燒,除派出消防車外,也動用挖土機前往堆置場開挖。

彰縣消防局第四大隊長張順享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說,由於堆置場內雜木數量多,堆起來約1層樓高,只在單點澆灌無法滅火,因此請義消幫忙,動用挖土機將雜木分堆,消防車也在旁噴水,以免再發生悶燒情形。

彰縣府農業處人員指出,發生火警的堆置場位在非都市計畫區農務用地上,沒有申請許可,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依區域計畫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罰鍰。

彰縣環保局人員則說,雜火場悶燒多日產生濃煙,已造成空氣污染,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10萬元至100萬元,業者合計恐被罰16萬元以上罰鍰。(編輯:謝雅竹)11110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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