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嘉義縣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1日電)嘉義市李姓議員參選人涉現金賄選,檢方昨天傳喚李姓參選人等到案說明。檢方今天複訊後,李姓參選人及樁腳賴姓男子、郭姓女子依有串證之虞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李姓參選人矢口否認買票行賄,但案件已有相關證人證述明確,犯罪嫌疑重大,且以其身分地位及人脈、經濟實力,確有與他人勾串之虞。
另外,樁腳郭女坦承行賄情節,所涉行賄罪嫌的犯罪嫌疑重大。又依據郭女供述,就部分行賄情節,前後供述不一,檢警仍有繼續追查、釐清必要,因此,足以認為郭女確有勾串之虞。
樁腳賴男在羈押庭訊問程序中坦承犯行,所涉行賄買票罪嫌的犯罪嫌疑重大。且其所供述部分情節並不合理,檢警仍有釐清必要,也有勾串之虞。
因此,李姓參選人及郭女、賴男的買票行賄犯行,影響民主政治甚為嚴重,均有羈押必要性,均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調表示,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日前據報,指稱嘉義市李姓議員參選人涉嫌以1票現金新台幣1000元為代價,由李姓參選人或透過樁腳向選民賄選,檢方昨天指揮調查官、警方分別前往李姓參選人競選總部及住處執行搜索,並傳喚李姓參選人、4名樁腳及9名選民到案說明。
檢調指出,到案的部分選民坦承有收到李姓參選人樁腳交付的1票1000元現金,樁腳還表明要投票支持,其中郭女訊後原已請回,後因有選民指認其賄選,檢調前往其住處搜索,查扣未發出的賄選金額,並再次傳喚到案。
郭女、賴男昨晚移送嘉義地檢署複訊後,檢方依有串證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他2名樁腳及9名選民均請回。
李姓參選人直到昨天深夜才被移送嘉義地檢署,檢方今天凌晨複訊後,以李姓參選人違反選罷法,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嘉義地院於下午開羈押庭。(編輯:戴光育)11110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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