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苗栗縣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1日電)苗栗地檢署一天執行2起賄選案查緝工作,查獲苗栗市黃姓市民代表參選人、林姓里長參選人涉嫌現金賄選,除查扣賄賂款項,檢察官訊問後分別諭知限制住居及向法院聲請羈押。
苗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根據情資掌握苗栗市第4選區黃姓市民代表參選人涉嫌以現金賄選,旋即指派檢察官蔡明峰指揮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苗栗分局、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及內政部移民署苗栗縣專勤隊共同偵辦。
專案小組昨天展開行動,傳喚黃姓參選人及其堂兄2人、涉嫌收受賄賂選民9人到案說明,並查扣新台幣6000元賄款,經檢察官訊問釐清案情,認定參選人之黃姓堂兄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與共犯、證人勾串之虞,當庭逮捕,並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察官另外諭知黃姓參選人限制住居,其餘涉案選民均請回。
另外,苗栗市里長選舉也傳出林姓里長參選人涉嫌以每票1000元代價行賄選民,苗栗地檢署指派檢察官張亞筑指揮偵辦,昨天傳喚林姓參選人、選民2人到案說明,扣得疑似賄賂款項6000元。
檢方訊問後,認林姓參選人涉犯選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證人之虞,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涉案人請回。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佳瑋指出,苗栗地院今天開庭後,裁定林姓里長參選人請回。
苗栗地檢署一天執行2起賄選犯罪查緝工作,展現積極查賄的鐵腕與決心,檢方指出,查賄團隊將持續透過團隊合作,積極查緝、防堵賄選犯行。(編輯:李錫璋)11110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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