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中市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6日電)前76行者召集人陳修將涉嫌殺害胡姓女友一審判刑9年6月,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對於陳修將出庭時辯稱沒有殺人動機,死者家屬表示無法接受。
陳修將涉嫌殺害胡姓女友,去年12月遭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審理的彰化地方法院宣判,法官認為陳修將涉犯刑法傷害致死罪判徒刑9年6月,另犯傷害罪判刑6月,全案可上訴。
根據彰化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修將懷疑胡姓女子與陳姓男性友人有染,陳修將看到胡女滑手機,以為在跟陳男聯絡,一氣之下抓胡女頭部往地板床鋪猛砸,造成胡女不治。
陳修將雖向檢警辯稱只有打胡女巴掌,可能因為沒打好,才會傷到眼睛,又指女友體質易瘀青,身上才會有多處瘀青,不過檢察官未採信陳修將說詞,去年12月依殺人罪提起公訴。
彰化地方法院今年8月針對陳修將案作出判決,法官認為陳修將涉犯刑法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6月,而陳修將也因懷疑陳男與胡女有染,2度傷害陳男,法院認定犯下傷害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全案經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陳修將出庭時辯稱,沒有殺人的動機,是在與胡女拉扯時,胡女從樓梯間跌倒,頭部致死傷不是他造成的;對於陳修將的辯詞,死者家屬表示無法接受,是陳修將的卸責說詞。(編輯:陳仁華)11110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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