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7日電)雲林地檢署昨天偵辦吳姓樁腳涉嫌為東勢鄉民代表參選人現金買票,每票1000元為代價,因此約談吳姓樁腳等6人,檢方認為吳男涉犯選罷法,向法院聲押並禁見獲准,其餘5名選民無保請回。
雲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吳姓男子(67歲)在今年10月間以每票現金新台幣1000元的對價,向該選區多名有投票權的選民交付賄賂,並請求投票支持東勢鄉民代表參選人,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少勳指揮台西警分局、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雲林縣調查站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昨天約談吳姓樁腳及5名選民到案說明。
偵查庭上,5名選民繳回不法所得共計1萬5000元,而吳姓樁腳自稱為讓參選人順利當選,所以自掏腰包買票。
檢方對於吳姓樁腳說詞抱持遲疑態度,認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的交付賄賂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獲准。(編輯:謝雅竹)11110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