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2村里長參選人現金賄選 檢方查獲偵辦

中央社  / 屏東縣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29日電)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查獲潮州鎮潘姓里長參選人及萬巒鄉林姓村長參選人,透過樁腳發放現金賄選,並分別以限制住居及10萬元交保。檢方將持續查緝,端正選風。

屏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27日兵分2路出擊,潮州鎮潘姓里長參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透過陳姓女友向選民發放現金賄選,檢警成立專案小處偵辦,傳喚2人到案並帶回6名選民偵訊,經部分選民指證歷歷,認為犯罪嫌疑重大,尚無羈押必要,訊後諭令潘姓參選人、陳女均限制住居。

依線情顯示,萬巒鄉林姓村長參選人透過陳姓樁腳協助向選民發放現金,以期勝出當選,檢警進行搜索且傳喚8名選民到案,陳姓樁腳與部分選民坦認交付及收受賄賂,並扣得現金2000元,向台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訊問後分別諭知林姓參選人、陳姓樁腳各以新台幣10萬元及3萬元交保。

屏檢指出,持續查緝、端正選風。民眾若發現賄選情事,可透過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共同維護選舉公平公正性,對於所有檢舉案件均有嚴謹保密措施,檢舉人身份絕對保密。(編輯:黃世雅)11110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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